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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好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

时间:2023-06-15 07:58 来源:人民日报


【资料图】

自称失业在家、无力偿还贷款,法院通过大数据智能系统分析,发现其同期网络消费支出近4万元,其中“直播打赏”超1万元,系统评定其具备履行能力;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,但大数据分析显示,被执行人近一年内通过互联网金融理财等支出超20万元,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,切断其移动支付路径,令其履行义务……近年来,人民法院探索建立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,整合被执行人移动支付、网络购物等动态数据,让逃避执行行为无处遁形,更好地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
法院判决执行难曾是困扰司法的老大难问题。有些失信被执行人明明有钱,却通过假离婚、关联交易等方式提前转移财产,导致“无钱”可执行;有些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利用漏洞,找“黄牛”买票乘坐飞机、高铁,规避执行。这不仅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也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。

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不仅体现在作出公正的判决,也体现在让判决得到切实执行。面对人民群众期待,人民法院持续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,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,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,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数据显示,2022年,全国法院执结917万多件执行案件,执行到位金额首次突破2万亿元,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合法权益。

执行难主要难在查物找人,需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。切实解决执行难,要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能力,尤其是执行查控能力。2019年,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《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》,要求强化执行难源头治理制度建设,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交易、出资置产、缴费纳税、违法犯罪等方面信息的信用体系。目前,我国已建成以最高法“总对总”为主、以地方法院“点对点”为辅的网络查控系统,该系统已与公安部、自然资源部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,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,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,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。在着力解决“被执行人难找、被执行财产难查”问题的基础上,深入开展“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”的联合信用惩戒,会对失信被执行人产生很强的震慑作用。截至今年4月初,有1144万余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压力履行了义务。

民事强制执行应当公平、合理、适当,不得超过实现执行目的所需的必要限度。因此,做到依法规范、善意文明执行,尤为重要。司法实践中,有的法院在不影响债权实现、不构成财产价值明显贬损前提下,对能“活封”的财产不进行“死封”,使查封财产物尽其用,社会流通不因执行受阻,兼顾了各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,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。

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,执行是保障生效法律文书落实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基础上,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,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、源头治理,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提高公正规范文明执行水平,定能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,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。(魏哲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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